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教后〔2026〕1号)要求,经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委员会认定、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批准后,学院印发了《关于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冀美院政字〔2026〕26号),确定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及2026年秋季入学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竞秀校区、满城校区、百花校区、艺术实践中心、高阳现代纺织产业学院所有学生公寓均认定为普通等级标准,住宿费标准为550元/生/年;
2.蔚县文化旅游产业学院所有学生公寓均认定为三级等级标准,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年,待河北省教育厅认定后执行。
学生公寓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2026年以前入学的学生住宿费仍按500元/生/年执行。
即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拨打电话:0312-5918161。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