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请问家庭困难认定有哪些同学可以申请呢?Answer: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面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文件要求,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对学生实施资助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认定分析方法,核实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其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进行确定,凡不符合要求,未通过认定的学生,不得列为资助对象。
Question:请问是否所有的同学都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Answer:申请表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无相关需求者不用填写。Question:如果中学已经申请过困难认定,请问大学还需要再次申请吗?Answer:即使在中学阶段已经进行过困难认定申请表填写,或者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已经提交给银行一份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表,进入大学后仍然需要根据大学的要求重新填写相关的困难认定表格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