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美公告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撰稿:
编辑:
审核:
来源: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已由学院/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公务用车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HBLCMY-2021N05。
   2.3采购内容:
   采购包1:保定地区日常用车,最大需求信息:厢式货车60辆,轿车(5座)10辆,商务车(7座)33辆,商务车(9座)1辆,中型客车(19座)1辆,大型客车(20座-34座)8辆,大型客车(35座-38座)1辆,大型客车(39座-55座)64辆。
   采购包2:鹿泉艺术实践中心日常用车,最大需求信息:轿车(5座)10辆,大型客车(39座-55座)20辆。
   采购包3:保定校区至满城校区专用通勤车:需求信息:大型客车(35座-40座)1辆。
   服务详情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采购预算:
   采购包1:按照车辆型号、实际行驶里程数据实结算;
   采购包2:按照车辆型号、实际行驶里程数据实结算;
   采购包3:15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的报名。
   3.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包进行响应,可成交所有采购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7月2日09时00分至2021年7月9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发送邮件形式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汇款凭证;上述证件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wangcongliang@lcht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公司全称+项目全称+采购包(数字),报名邮件正文提供完整开票信息及报名人联系方式),证件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00分。
   5.2递交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官网(hbgm.edu.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
   邮编:071000
   联系人:李老师   0312-310581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王聪良   15075170985
 

   开户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号:1300 1619 6080 5250 8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