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24年,学院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三管三必须”,加强学院安全管理,补齐补足短板漏洞,坚决杜绝重特大学生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学生伤亡事故,全面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核心工作,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防范基础能力,提高对安全风险和隐患的治理能力,努力保持安全稳定局面,实现学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0”发生,重大刑事案件“0”发生、重大治安事故 “0”发生。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能力
1.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学院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学院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
对需要制订的文件及时进行起草,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修改,增强现有规章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并整理成册,分发到各中层单位。
3.建强安全管理队伍
坚持选用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干部负责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履职、培训、评价、激励等机制。明确1名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安全工作,“两校区一中心”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
4.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分类别、分阶段、分层级精准施训。将安全内容纳入新任安全管理干部和新进教师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教职工全员培训不少于1次。
(二)进一步强化学院安全重点领域防控
5.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安防体系建设,发挥“一校一警”机制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阻塞漏洞。严格按照“两校区一中心”学生规模、住宿人数等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定期开展培训演练。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认真查验出入学院人员和车辆,严防不法分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扎实做好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避免引发伤害师生事件。
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后勤、中专部和艺术实践中心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等全链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作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机制,加强对学院食堂、委托经营餐饮企业和校外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学院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识别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用好学院膳食委员会工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随时受理学生反映问题。
7.加强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学院建筑物使用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校内自建房、老旧房屋、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体育场馆、厕所、浴室、围墙等重点建筑,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部位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隐患部位及时维修加固,限于客观原因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停用并采取隔离措施,严禁师生靠近。在住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专业指导下,及时对校园高层建筑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存在高坠风险的部位进行必要防护升级。校内新建改建、装修装饰等各类施工作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要落实封闭围挡、警示标志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
8.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扎实开展为期3年的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学院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和秩序管理,将校内行驶道路、停放区域与学生活动区域进行物理隔离,面向师生多渠道、高频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提示提醒。
9.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加强校车安全源头管理,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监管租车单位定期对校车保养维护和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
10.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保卫处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专题会商、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持续排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耐火材料、用电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保卫处、中专部和艺术实践中心针对火灾高发部位,健全消防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逃生演练。
11.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后勤处、保卫处、艺术实践中心常态化开展学院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燃气信息台账,编制风险清单、职责清单,制作操作卡、应急处置卡,压实岗位责任,确保安全使用。按规定在学院食堂等重点区域加装可燃气体泄漏在线数据监测设备,实现安全智能防控。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学院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定期对学院使用燃气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12.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汲取经验教训,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前制定师生紧急疏散方案,妥善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应急准备。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暴雨(雪)、雷电、大风(台风)、冰雹、低温、寒潮等突发灾害和极端天气期间,要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以及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供的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安全员、班主任(辅导员)多途径向师生发布灾害预警信息,避免人员伤亡。
1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学院要聚焦心理健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宿舍用电安全、实习实训实验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不得强制学生和家长打卡、留痕。
14.深化隐患排查整治
用好校园安全监控和学院安全员网格化管理,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坚持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部门监管执法检查相结合,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改一个、销账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
(三)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工作组织保障
15.强化部门协同
定期分析研判学院安全形势,及时会商解决重难点问题,构建党委领导、保卫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院安全工作格局。
16.强化督导检查
每月安排保卫干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的中层单位,视情进行督办、通报、约谈。
17.强化应急处突
建立学院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事件响应处置指导直通车制度,强化安全信息预警,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健全学院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舆情会商机制,出现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快速有效开展医疗救治、治安处置、舆情管控等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敏感舆情,严防炒作形成舆情热点。
18.强化善后处置
学院安全事件发生后,要根据《河北省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办法》规定,密切关注涉事学生家长诉求,对于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要迅速研究,尽力满足;对于不合理的,要向家长解释清楚,争取家长理解;对于无理取闹,甚至造谣生事的“校闹”行为,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依法严厉打击。
19.强化工作考核
将学院安全工作纳入中层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过重大学院安全责任事故的中层单位,评价结果不得认定为合格。
20.强化追责问责
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中层单位,要视情进行通报、约谈、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学院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