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现有人事代理人员过渡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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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创新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冀机编〔201813号)、《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展创新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通知》(冀编办字〔2021134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变更审核表(人员总量)》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3年面向现有人事代理人员进行总量控制专项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院现有编制200名,现有在编人员189名,省委编办核定我院人员使用控制数620名,截至202385日,我校现有编制外聘用人员136名,本次申请人员使用控制数136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在校生7800余人,教职工325人。学院共有531中心,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系、数字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美术系、时尚工艺系、中专部、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继续教育中心。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工艺美术为办学底蕴和优势特色,秉承“立德崇艺,唯美创新”的校训和“自信、自强、和美、奋进”的校风、“教以艺行,育以忠允”的教风,努力建成特色鲜明、区域领先、国内知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艺术类高职院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人员过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过渡范围

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后,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现有人事代理人员过渡到人员使用控制数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编制外聘用人员过渡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现有人事代理人员(简称过渡人员)过渡方案、学院内部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项考试、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步骤。

五、程序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hbgm.edu.cn/about/organization_news88.html)面向学院内部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官网(https://www.hbgm.edu.cn/about/organization_news88.html),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填报《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员总量过渡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规定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人事处,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过渡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过渡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的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过渡资格。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91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过渡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要求的证件材料;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应聘者的学历、专业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选。

(四)考核

对经核查符合纳入使用控制数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开展综合考核。

本次过渡工作实行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主要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23916日,9:30-11:0090分钟), 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于2023914日在学院党委组织部官网(https://www.hbgm.edu.cn/about/organization_news88.html)发布。笔试成绩于2023917日在学院党委组织部官网(https://www.hbgm.edu.cn/about/organization_news88.html)公布,并在学院办公楼大厅张贴。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由学院统一组建综合考核面试组,对拟纳入控制数管理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组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纳入控制数管理人员,在学院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s://www.hbgm.edu.cn/about/organization_news88.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继续履行原有合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办理招聘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人员范围,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佐证材料,按程序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审核表》中的“招聘方式”栏填写“总量控制专项考试考核”,“事业单位意见”栏填写“同意”。

(七)岗位聘用

新纳入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的人员初次进行岗位聘用时,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结合实际,参照原有的岗位类别和等级进行岗位聘用。

本方案由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8160(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岗位条件表

      2.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员总量过渡报名登记表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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